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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第6期】听律师谈谈家族资产信托(一)

作者:孔婉婕

2020年5月26日,一代赌王何鸿燊仙逝,享年98岁。大家谈论起其一生传奇事迹的同时,也对其遗产分配问题展开了猜测,各种有关赌王仙逝及各房太太和子女动态的消息也很快占据了微博热搜榜的前排。

       早在几年前就有报道称,赌王的家族资产超五千亿元。热评中有网友表示,对五千亿这个数字没有概念,想象不出究竟有多少钱。有热心网友对此进行了回复。该网友称,假设一个人从出生到一百岁逝世,他每天中1300多万元的彩票,一辈子什么钱都不花,到他一百岁去世那天才能有五千亿的资产,这个假设着实让一众网友对五千亿元有了概念。但其实早在2011年,何鸿燊与家人就曾因财产分配问题对簿公堂,新闻报道他们最终以和解方式息讼止争,据传已对大部分的财产进行了分配。但自2011年至今,又已经过了十年,不知赌王在这期间是否有赚取新的财富,新获得的财产又将以何种方式进行分配。

       其实从赌王家产分割备受关注一事不难看出,关于家族财富如何向后代传承,是每一个企业家都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打江山不宜,守江山更难,常有人讲“富不过三代”,所以经过深思熟虑的、合法合规的财富传承方案对家族企业来说至关重要。这关系到家族企业的发展、子孙后代的生活质量,乃至整个家族的兴衰荣辱。本文我们就来聊一聊家族财富传承工具之一——家族资产信托(习惯称为“家族信托”)。

(一)


什么是家族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由此来看,家族信托简单来讲即为专业机构接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按照个人或家族对家族财产进管理、处置的行为,受益人一般为本家族成员,以实现高净值人群财富规划及传承的目标。

(二)


家族信托的特点



         1、委托人、受益人身份信息及财产信息均严格保密。

        信托一大特点为保密性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可见,受托人仅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处理信托事务,且需要对其所获取的资料进行保密。这一规定极大地保护了委托人与受益人的隐私,减少了很多本来并不必然发生的纷争,同时也隐藏了财产信息,做到财不外露。

       2、避免经营活动带来的风险,有效隔离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通俗来讲就是说,除非在设立信托前就有债权人对委托人用于设立信托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并依法行使权利、或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偿还、或信托财产本身应缴纳税款这三种特定情形,在其他情形下,不得对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据此,委托人以合法财产设立信托后,信托财产即独立于委托人存在,不再属于委托人名下。若委托人设立信托后新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无权要求对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对于高净值人士和家族企业来说,设立家族信托可以有效避免经营中产生的风险,不至因经营引发的亏损而使个人资产被无限卷入纠纷,使家族成员多年来的心血毁于一旦。因此对于高净值人事和家族企业来说,越早设立家族信托,越有助于规避经营活动可能引发的风险。

        3、比遗嘱继承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亦能一定程度约束受益人的行为,达到财富传承、家风延续的目的。

       经常会有人问遗嘱和家族信托有什么区别。简单来讲,遗嘱仅仅决定了一个人去世后财产的归属问题,而且,若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未偿还,那么继承人还需用遗产来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相比之下,家族信托不仅可以解决委托人去世后财产归属问题,还可以解决怎样交付该财产、在何种条件下交付财产、受益人如何使用该财产的问题。信托文件中委托人可以规定每月从信托财产中向受益人发放多少钱,甚至可以规定在受益人达成何种条件(如攻读xx专业、在xx岁时取得何种学历)时可以得到多少钱,这即是家族信托优越性所在。若仅有遗嘱,继承人可能在取得巨额财产后因不会合理使用,短时间内挥霍殆尽。家族信托可以督促受益人向着委托人希望的方向发展,既保障受益人生活无忧,又不会使受益人好逸恶劳、挥霍掉委托人辛苦累积起的财富,还能激励受益人更好地提升自己,经营好自己的事业。

       4、合理避税,保障财富有效传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受益人有且仅有委托人本人,在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需要进行分配。如果受益人不只是委托人一人,还有其他受益人,则信托依旧存续,对于其他受益人来说,信托财产不属于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其他人无权要求分配;但对于作为受益人的委托人本人而言,他自己这部分信托受益权即属于他的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其他继承人或者债权人可以要求进行分配。

        很多国家早已实行遗产征税,我国目前尚未开征遗产税,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防止贫富分化过度,保障社会稳定,遗产税的征收也势在必行。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在委托人去世后,对于除委托人以外的受益人来说,其获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若不属于遗产,即不用缴纳遗产税,可以使财富得到更好的传承。

(三)


设立家族信托的建议



       家族信托在大陆尚处于发展阶段,很多人对家族信托还不太了解,虽然国内已经有一些信托机构、银行已开始开展此类业务,但据了解,因设立信托后,委托人需将财产转移至受托人名下,委托人难免会担心财产安全问题、担心信托机构及银行资产管理能力和信用问题,还会担心委托人自己去世后受托人是否会严格遵照信托文件执行等问题,目前国内还是较少有人选择以此方式安排家族财富传承。为减轻对上述问题的顾虑,若有设立家族信托的意向,可以先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可以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在委托人的财产情况和相关信息进行尽职调查后,协助委托人设立信托方案并帮助选择合适的信托、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真正利于保障委托人权益的信托文件。律师还可根据委托人的授权,担任独立监察人,对信托事务依法进行监督,防控法律风险,确保家族信托的安全运行。

        下一篇,我们将详细谈谈设立家族资产信托的通常方式和基本程序,以及委托人需要关注的法律风险防控问题。


文章分类: 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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