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特区发展公司珠海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原创作者:孙桂严 2019年3月14日上午9点,广东省经济特区发展公司珠海公司(以下简称“省发展珠海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顺利召开,两位债权人参加本次会议。 2018年12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省发展珠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月指定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月21日,管理人接管了省发展珠海公司。 本次债权人会议上,韩俊杰律师代表管理人作了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介绍了公司情况、管理人团队及前期已开展的工作、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等。截止2019年3月14日,管理人登记的债权人两家,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73731.44元。本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为后续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本破产案件由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专业破产管理团队承办,团队成员:莫杨志律师、李山林律师、韩俊杰律师、赵星辉律师、孙桂严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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